防爆是指能够抵抗爆炸的冲击力和热量而不受损失仍能正常工作称为防爆, 防止爆炸的产生必从三个必要条件来考虑,限制了其中的一个必要条件,就限制了爆炸的产生。选择相应的防爆型仪表和防爆型电气设备,标准的结构有:隔爆型、增安型、正压型、充沙型、本质安全型和充油型。
1、 防爆电气设备按爆炸环境的分类: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分为I类、II类和III类。
1.1 I类
I类电气设备用于煤矿瓦斯气体环境。
注: I类防爆型式考虑了甲烷和煤粉的点燃以及地下用设备增加的物理保护措施。
用于煤矿的电气设备,当其环境中除甲烷外还可能含有其它爆炸性气体时,应按照Ⅰ类
和Ⅱ类相应可燃性气体的要求进行制造和试验。该类电气设备应有相应的标志(例如:
“Ex d I/IIB T3”或“ExdI/II(NH3)”。
1.2 II类
II类电气设备用于除煤矿甲烷气体之外的其它爆炸性气体环境。
II类电气设备按照其拟使用的爆炸性环境的种类可进一步再分类。
II类电气设备的再分类:
●IIA类:代表性气体是丙烷;
●IIB类:代表性气体是乙烯;
●IIC类:代表性气体是氢气。
注 1:以上分类的依据,对于隔爆外壳电气设备是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 对于本质
安全型电气设备是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见GB3836.11-200×和GB3836.12-200×)。
注 2:标志IIB的设备可适用于IIA设备的使用条件,标志IIC类的设备可适用于IIA和IIB
类设备的使用条件。
1.3 III类
III类电气设备用于除煤矿以外的爆炸性粉尘环境。
III类电气设备按照其拟使用的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特性可进一步再分类。
III类电气设备的再分类:
●IIIA类:可燃性飞絮;
●IIIB类:非导电性粉尘;
●IIIC类:导电性粉尘。
2、 防爆电气设备按危险场所危险性划分:
爆炸性物质区域定义中国标准北美标准
0 区:Div.1 气体(CLASS Ⅰ) 在正常情况下 ,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 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1 区
2 区:Div.2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可能出现 , 仅仅在不正常情况下 , 偶尔或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10 区 Div.1:粉尘或纤维(CLASS Ⅱ/Ⅲ)在正常情况下 , 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 , 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1 区 Div.2:在正常情况下 , 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 , 仅仅在不正常情况下 , 偶尔或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3、 防爆类型种类及各种类使用的危险场所:
3.1 哪些地方要用到防爆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气体、液体及粉尘的爆炸性危险环境,比如说:液化气站、化工厂、加油站、面粉厂、弹药仓库等等。防爆的种类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GB3836.2-2010: 气体-隔爆型“d”;
GB3836.3-2010: 气体-增安型“e”;
GB3836.4-2000: 气体-本质安全型“i”;
GB3836.5-2004: 气体-正压外壳型“p”;
GB3836.6-2004: 气体-油浸型“o”;
GB3836.7-2004: 气体-充砂型“q”;
GB3836.8-2003: 气体-“n”型电气设备;
GB3836.9-2006:气体-浇封型“m”;
IEC 61241-1:粉尘–外壳保护型“tD”;
IEC 61241-2(IEC 61241-4):粉尘–正压型“pD”;
IEC 61241-11:粉尘–本质安全型“iD”;
IEC 61241-18:粉尘–浇封型“mD”。
3.2各种类使用的危险场所:
1 隔爆型 d GB3836.2 隔离存在的点火源 Zone1,Zone2
2 增安型 e GB3836.3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主要用于Zone2 ,部分用于1区,例如具有合适保护装置的增安型低压异步电动机、接线盒等。
3 本安型 ia GB3836.4 限制点火源的能量 Zone0-2 弱电场所
本安型 ib GB3836.4 限制点火源的能量 Zone1,Zone2 弱电场所
4 正压型 p GB3836.5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 Zone1,Zone2
5 充油型 o GB3836.6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 Zone1,Zone2
6 充砂型 q GB3836.7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 Zone1,Zone2
7 无火花型 n GB3836.8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Zone2
8 浇封型 m GB3836.9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Zone1,Zone2
9 气密型 h GB3836.10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Zone1,Zone2
4、 Ⅱ类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分组
温度组别 | 最高表面温度,℃ |
T1 | 450 |
T2 | 300 |
T3 | 200 |
T4 | 135 |
T5 | 100 |
T6 | 85 |
5、 防护等级的划分标准
IP(INGRESS PROTECTION)防护等级系统是由IEC(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所起草,将电器依其防尘防湿气之特性加以分级。IP防护等级是由两个数字所组成,第1个数字表示电器防尘、防止外物侵入的等级(这里所指的外物含工具,人的手指等均不可接触到电器之内带电部分,以免触电),第2个数字表示电器防湿气、防水浸入的密闭程度,数字越大表示其防护等级越高。
IP后第一位数字防尘等级
数字 | 防护范围 | 说明 |
0 | 无防护 | 对外界的人或物无特殊的防护 |
1 | 防止直径大于50mm的固体外物侵入 | 防止人体(如手掌)因意外而接触到电器内部的零件,防止较大尺寸 (直径大于50mm)的外物侵入 |
2 | 防止直径大于12.5mm的固体外物侵入 | 防止人的手指接触到电器内部的零件,防止中等尺寸 (直径大于12.5mm)的外物侵入 |
3 | 防止直径大于2.5mm的固体外物侵入 | 防止直径或厚度大于2.5mm的工具、电线及类似的小型外物侵入而接 触到电器内部的零件 |
4 | 防止直径大于1.0mm的固体外物侵入 | 防止直径或厚度大于1.0mm的工具、电线及类似的小型外物侵入而接 触到电器内部的零件 |
5 | 防止外物及灰尘 | 完全防止外物侵入,虽不能完全防止灰尘侵入,但灰尘的侵入量不会 影响电器的正常运作 |
6 | 防止外物及灰尘 | 完全防止外物及灰尘侵入 |
IP后第二位数字:防水等级
数字 | 防护范围 | 说明 |
0 | 无防护 | 对水或湿气无特殊的防护 |
1 | 防止水滴浸入 | 垂直落下的水滴(如凝结水)不会对电器造成损坏 |
2 | 倾斜15度时,仍可防止水滴浸入 | 当电器由垂直倾斜至15度时,滴水不会对电器造成损坏 |
3 | 防止喷洒的水浸入 | 防雨或防止与垂直的夹角小于60度的方向所喷洒的水侵入电器而造成损坏 |
4 | 防止飞溅的水浸入 | 防止各个方向飞溅而来的水侵入电器而造成损坏 |
5 | 防止喷射的水浸入 | 防持续至少3分钟的低压喷水 |
6 | 防止大浪浸入 | 防持续至少3分钟的大量喷水 |
7 | 防止浸水时水的浸入 | 在深达1米的水中防30分钟的浸泡影响 |
8 | 防止沉没时水的浸入 | 在深度超过1米的水中防持续浸泡影响。准确的条件由制造商针 对各设备指定。 |
GB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IEC 60079-0:2007,MOD)
GB 3836.2-2010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IEC 60079-1:2007,MOD)
GB12476.1-2013《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 61241-1-1)
GB12476.5-2013《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5部分:外壳保护型“tD”》
——IEC 60079-26 爆炸性环境 第26部分:保护级别(EPL)为Ga级的设备
GB/T 1408.1-2006 绝缘材料电气强度试验方法 第1部分:工频下试验(IEC
GB 3836.14-201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IEC60079-10:1995,IDT)
GB 3836.15-201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
除外)(IEC60079-14:1996,M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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